她這段時間在公司給宗景灝翻譯文件,知道他開展的新項目就在a國,而且那項項目是在宜蘭市開展,而她在國外的那八年,就生活在宜蘭市。
這些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她出賣自己換取給弟弟和媽媽手術費的那晚,因為第一次太過疼痛,她咬了那個男人一口,按照介紹她生意的那個婦人的要求,屋里不能開燈,所以從她進屋的時候屋里都是黑的。
她看不見對方的樣子,但是根據當時的情況,她咬那個男人的位置,就是右肩膀。
是巧合嗎?
她不由的往后退了一步。
如果是巧合的話,怎么會這么巧?
而且她從翻譯的文件中知道一件事情,就是兩個月前宗景灝去過a國。
如果是真的,那么——
她的手不由的覆上小腹。
自己的孩子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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