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兩人陷入更加瘋狂的地步,這對夫婦都在聯邦銀行工作,而且都是中層骨干,如果是正常人的話,他們的家庭也絕對算得上是優質白領的級別,但是瘋狂和愚蠢徹底的毀了這兩個人,他們認為自己的一切不幸都是神明的憤怒,所以開始瘋狂的向神明貢獻。
把自己所有的錢財都捐出去之后,依然沒有停止,反而打起了銀行里錢的主意,然后在兩人的操作之下,居然黑出來了一億七千萬。但是如今的科技是何等的發達,聯邦銀行是在諾亞的掌控之下的,沒有結算之前,以藍香父母的身份想要拿出錢,的確很容易。但是想在結算之后,還想把這些錢的動向給隱藏起來,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所以當結算之日時,兩人立刻就暴露了。
在如今,挪用公款絕對也是重罪,要不是根據hss的規定,對于異能者家屬的特殊照顧條例,最后聯邦判兩人歸還本金和罰款兩億,分五十年歸還。不然的話,當場就把兩人給流放十字星了。
對于狂信徒來說,死,根本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但是去十字星,那是比死還可怕的。因為在這些狂信徒的眼里,十字星就是最不潔,最污穢的地方。是惡魔的家園,到處都散發著死亡的氣息。
所以夫妻兩人沒有了辦法,最終不要臉的想起了自己的女兒。
可以說,當時的藍香要是不理會自己的父母,這世上也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和權利站出來指責她的不是。事實上,要不是當初藍香心軟,這夫婦早因為虐待兒童罪給送十字星了,哪里會等到現在?
如今的人類早就過了“父母生養,所以父母掌握生殺大權”這樣的觀念時代了。對父母的尊敬,愛戴,孝順,完全就是對等的。不是“因為是父母,所以才怎樣”。而是“因為父母為我付出如此之多,所以我應該怎樣”。
而藍香的父母,他們除了把女兒生下來,養大外,他們做過什么呢?除了傷害,還有什么?
所以說,藍香完全有權利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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