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他那么做的目的并不是和王大海的兄弟感情有多好,不想把手里的股份給外人,相反的,他和王大海的關系并不好。
他手里有股份,但是那么一點和王大海手中的相比,簡直就是螞蟻和大象的區別。
且他的手里雖然有股份,但是在公司能分到的錢也不多,他常見著王大海住著大房子,生活奢侈,身邊還常有各類美女相伴,而他在家需要忍受家里那只母老虎的嫌棄,嫌棄他沒本事,比不上王大海,嫌棄他不懂得從王大海搞好處,在外,他的親哥,王大海也總是看不起他,公司的事情寧愿讓外人去辦,也不讓他插手,給他點東西從來就像施舍一樣。
他心里的不滿已經積壓了太久,他很樂意把手里的股份賣出去,讓王大海的的公司變成別人的。
不過想要他手里的股份,前提是得給他足夠的錢,足夠他揮霍,炫耀,能讓他揚眉吐氣的錢,他手里有了錢,還有誰敢再看不起他。
成辛把王大海弟弟的要求說給了慕斯年,慕斯年神色一凜,但很快恢復了,淡淡的跟成辛說,“知道了。”
說完之后,慕斯年就把椅子轉過去,面對窗戶,成辛悄悄退了出去。
慕斯年點燃一根香煙,拿在手中任其燃燒。
貪得無厭,不懂的見好就收的人最后是會一無所有的。
慕斯年坐了沒一會,就離開了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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