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由控方律師,也就是王飛飛的律師宣讀起訴書,起訴書是由他所起草的,大致講清了事情的起因,經過與結果,大致意思就是控告葉水墨故意傷害罪,現在王飛飛身體多處受到內傷。
那邊的律師出示了一份傷情檢驗,里面王飛飛的傷情報告顯示她傷得并不輕,對方還說明了葉水墨有跆拳道的背景。
葉水墨吃驚,當時她氣在頭上,確實王飛飛傷得怎么樣她沒有特別的概念,但是如果按照對方律師提供的傷情報告,那可是十分嚴重的。
她有些不安的看向旁觀席,葉淼朝她點點頭。
這種傷情鑒定,以王家的能力,要弄得多嚴重就有多嚴重,所以一點可信度都沒有。
對方不要賠償,只要葉水墨大庭廣眾道歉,否則就要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因為對方證據充分,如果沒什么意外,審判長幾乎可以當場宣判了。
當然,按照慣例,審判長還是要留給被告律師申訴的時間,他看向了辯方律師王律師,問道:“辯方律師,請問你有什么需要詢問的嗎?”
聽到主審法官詢問,他就從位置上站了起來,對法官及陪審的幾位書記員微微施了一禮后,從容不迫的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及各位陪審員,首先,我對他們出具的傷情報告產生懷疑。
由他們出具的傷情報告是可以作假的,我認為以王家的財力要做到這一點十分簡單。”
“這是故意誹謗。”王飛飛律師站起。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