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帶走!”李銘俊喝了一聲。
他中氣十足,這么一聲冷喝的威力自然不容小覷。
一般的人能當上參謀長嗎?那可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手握實權的大人物。
這兩位警察當然也都知道這是誰的家里,只是他們背后有大人物撐腰。而且他們也知道,李銘俊雖然是位高權重,到底縣官不如現管,他們就以公事公辦為借口,他再厲害,也不至于把手伸到地方來吧。
“很抱歉,我們是為了我們轄區內的百姓伸張正義,恐怕沒有辦法聽命于您!”警察的態度倒是有些不卑不亢。
“放肆!也不打聽打聽李某是誰?今天我話就撂在這里,要想帶人走,叫你們省委會長和省公安廳廳長親自來!”
李銘俊和葉浩然一樣,從來都不以權謀私,今天這是他篤定夏一涵不會犯殺人大罪,所以他才用自己的權力往下壓。
雖說他的權限只在于軍隊,要真惹毛了他,就連國家最高領導也要懼怕他三分。
畢竟他可以調動的軍隊是致命的,要說可以顛覆最高權利也不足為奇。
警察一看他確實動了真格的,有點兒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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