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垚拒不認罪,可在事實面前,容不得他抵賴,最終他在巨大的心理壓力與來自四面八方的言論譴責下,崩潰了,承認是自己捂死了孩子再弄成孩子翻身不慎捂住口鼻窒息的假象。
動機么,自然是因為孩子患有精神疾病,給他們帶來了沉重的壓力,聯(lián)想到要養(yǎng)孩子一輩子,他受不了,便想讓孩子一了百了,孩子死了也是一種解脫,他們也能解脫出來。
證據(jù)確鑿,竹縣警c們整理齊了資料,于10月中旬對李垚提起公訴,竹縣法院于11月中旬的14號開庭審理。
李垚的案子原本不公開審理,但他兒子死了和他被抓時被人看到了,消息自然擴散了出去,李家家族人員聞訊,怕被連累得名聲掃地,果斷的與李垚那一房劃清界線。
李父李母因兒子成了殺子罪人,顏面掃地,也遷怒周春梅,給兒子請辯護律師,讓兒子提出離婚,并讓周春梅凈身出戶。
法庭庭審時并沒有接受男方提出的離婚訴求,男方以前結過幾次婚,生的孩子都有殘疾,說明他知道自己有問題,卻沒有收斂,反而騙婚周春梅,本身立身不正。
李垚的案子審了半天便結束,當時并沒有宣判。
庭審結束,李父李母將周春梅從家里趕了出去,只讓她帶走了她的一些衣服,李家給她買的首飾一樣都沒給她帶走。
被婆家趕出門的周春梅,哭哭啼啼投奔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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