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姐在外婆家出嫁的事,他也是反對的,所以姐姐定了在外婆家出嫁,他也干脆不回來參加姐姐的婚禮。
可他真沒想到媽媽竟然……貪財如此,媽媽那么做跟賣女兒有什么兩樣?
周天明心里滿是無力感,聽到奶奶說一半留一半,追問:“奶,我爸和我媽離婚時還怎么了?是不是我媽還要我爸給錢?”
“嗯,你媽私吞了房子和各種禮金,還想問你爸要二十萬補償……”
“二十萬?我媽她想錢想瘋了!我爸……他不會真給了吧?”
“沒有,你姐夫孝敬的那套房子值三十萬以上,你爸跟你媽算了一筆帳,你爸要把那套房子平分,還要把彩禮一起對半分,你媽要房子先拿出二十萬,再以周家的情況論要補償你媽多少,論起來周家最多補償你媽十萬左右。
所以,你媽要城里的房子還得再拿十萬出來給你爸,你媽舍不得腰包里的錢,用那十萬塊錢買斷了……你和她的母子情分,以后你媽的生老病死與你無關,那十萬塊就當是你給她的養老金。”
周奶奶說到劉桐用十萬塊買斷母子情分時,心底也為孫子心痛,天明攤上那么個媽,唉。
周天明的臉色一點一點的黯淡,頹敗的垂下眼,媽為了錢,與外婆家的人瓜分姐姐的彩禮,又為了錢,拋夫棄子。
媽媽為了錢,竟然連骨肉血緣都狠心的舍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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