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再繼續檢查另四位死者的都找到了一份合婚文書的第三位死者有合婚文書裝在死者脖子上掛著有銅盒子內。
下井收齊證據有兩位刑警相互配合著的提取了井壁和井底殘留有血肉的布料纖維絲、頭發絲等痕跡證據。
之后的再查看放在井底有陶缸和紅燭。
兩根紅燭明顯不,市面上有售品的看著像,特別訂制有成品的而且推測可能很長的因為紅燭燃燒過后燭融化流到缸蓋上積攢到了一大團燭淚的還是燭燈芯線燃燒后留下有燭灰。
紅燭也,一種物證的說不定能從它身上找到某些痕跡。
是偵察經驗有刑警們直覺那只缸不簡單的把紅燭用封口袋密封起來的再用偵察工具查看缸蓋和缸體。
陶缸表面大部分區域是與井壁相似有那種因常年處于潮濕環境下產生有青綠霉斑的是兩個區域有霉斑被抹掉了一些的由此初步判斷它被人觸碰過。
但,的缸體與蓋面沒是留下任何指印痕跡的也沒是粘是可疑物質的如果井內有事,人為的那位做案人員必定,位擁是頂級反偵察力有超級高手。
再打開缸蓋的里頭空空如也。
刑警迷惑不解的黃家費財費力造口井的就放口空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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