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兩黃金的誘惑,能讓任何人變得瘋狂。
只要能得到這些黃金,黃飛雅就再也不用為生計發愁。
再賺不到錢,他的妻兒都得餓死,當即一口答應。
那人讓黃飛雅幫的忙,非常簡單,就是送封信而已。
只是送信的地點有點遠,得知后,黃飛雅的妻子勸丈夫放棄,總覺得這世上沒有這么好的事。
黃飛雅不以為然,就是因為遠,對方才會給出萬兩黃金的天價。
如果僅僅是到鄰鎮送封信,卻給出萬兩黃金的酬勞,才該懷疑對方的真實目的。
黃飛雅覺得自己一不偷,二不搶,從未做出惡事,更不可能得罪人,沒人會吃飽了撐的,用這種方式來整他。
況且對方已經給了百兩黃金作為定金,就算后面的金子不給,能賺到這百兩黃金,也夠他們一家四口吃好久了。
黃飛雅只帶了十兩金子在路上用,次日早早便離開家,踏上前往吐蕃的路。
這封信要送到吐蕃,具體地點黃飛雅聽都沒聽過,只能先到吐蕃,再行打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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