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br>
歐陽隊長忽然開口:“你立刻回去收拾東西,我們一個小時之后在城西礦井機場見?!?br>
“什么?”
魏衛著實吃了一驚。
“小魏,我們剛剛已經得到了上面的答復?!?br>
歐陽隊長深呼了口氣,道:“他們同意我們在這時做緊急撤離?!?br>
“這……”
魏衛這才反應了過來。
面對第二類型危險,超凡治安官是有緊急避險權力的。
第二類型危險一旦出現,超凡治安官的責任便是立刻上報并判斷威脅力度,然后由上面派人解決,而治安官本人,是不必一定固守陣地的,因為可以被定義為第二類型危險,便代表著這件事已經遠遠超出了普通超凡治安官的能力范疇,留了下來,也對事情沒有幫助。
甚至,有可能在這樣的事件里,被末知的威脅所治,增添了對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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