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常用字,花老板的單子上出現好幾次,水心的紙上也有,而扈暖寫的這個,粗看一樣,再一看,不對呢。
扈輕沒說話,而扈暖興奮的寫下一個:“二。”
這次扈輕看仔細了,二,對,這個對上了。
“三。”
“四。”
五六七八九十。
扈輕大概確定了,如果不是他們習得的字體不一樣,那么就是自家女兒寫字不規范。
這沒什么,才五歲的孩子,能把毛筆拿穩就值得夸獎。
直到——
“天。”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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