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可奈何,宗彥只好更加努力加班,盡他所能榨乾自己的剩余價值。中年過後,雄風不再能振;失去作為男X唯一的「使用價值,」僅存的「是一部賺錢機器」的剩余價值,是他作為「經濟動物」唯一的價值。
終於攢夠頭期款,已是當初預定好的結婚之日的兩年後;而宗彥老媽卻在此時身T狀況惡化到不得不勤於跑醫院的地步。
面對突然壓上來的財務壓力,以及小琥的年紀壓力,宗彥不得不即刻展開結婚計畫──哪怕是去跑去買間破敗、幾乎傾倒的鐵皮屋,只要位於板橋區,他都愿意買下,提著房契去江媽媽那邊提親。
「我媽終於答應了:她說也不想看到我五十歲了還沒結婚。她接受你買老公寓,只是有個條件……」
似乎連小琥本人都覺得難以啟齒,而遲疑好一陣子。
「只要能跟你結婚,我什麼都愿意做。」
「她說房子要簽在我名下。這樣對nV生才有保障。」
乍聽之下,如果沒仔細思索,小琥媽媽的說詞其實滿有道理的:工作辭了,小琥現在沒收入;加上日後要生小孩,還要待在家帶孩子──確實,對nV生來講,結婚有百害而無一利。房子買在nV方名下確實合情合理。
「好,既然決定了,等我處理我媽住院的事情;忙一個段落後,我馬上賣家那邊約──啊對!還有房貸的事情。你不用擔心,我也會跟認識的問說怎麼跑那個流程。」
聽完宗彥的口頭保證,雖不能完全放心,小琥勉為其難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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