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大學時代,當年放榜後我考上法律系,周圍人高興了好幾天,我卻看著那張錄取通知書發愣,我很清楚自己對法律半點興趣也沒有。
如果放棄入學機會,我就只能選擇重考一年,在眾人對未來成為大律師的期許下,我還是y著頭皮踏入法律這個領域。
課業上找不到成就感,日常生活上跟室友常常產生摩擦,我最後的學生時代只能用「不愿回首」四個字來形容。
我喜歡文字和故事,我希望自己成為自由的創作者,而非照本宣科的法律人。
黑與白之間隔著一條線,中間的灰sE地帶有時并非繁雜的條項款能理得清,我害怕自己的失敗掐滅他人僅存的希望,正義的天秤該如何才能達到完全的平衡?
我沒有除了法律之外的一技之長,只能亂槍打鳥四處投遞履歷,倘若成功被錄取,有份正常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做保險才不至於坐吃山空。
「所以在我告訴你之前,你早就知道我在寫了?」
「一開始不知道,有次你傳連結給我時,視窗跳出來的帳號不是你的,出於好奇我查了一下,搜尋出來的是一個作家的帳號,後來你告訴我你在寫一部以自己為原型的,我就大概知道那個帳號是你了。」
「所以??你知道我的筆名?」
姊姊笑著點頭。
「看了我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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