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報警!”
不是一個人,而是好幾道聲音,同時對她說。
不過是情景重演,芝華無聲地笑,無限悲涼的心口,像抱了一塊捂不化的冰。
當年也是這樣,堅決地選擇不報警。他們說,事發附近是工地,人員流動大,多數沒有身份和戶籍證明,報警極大可能找不到,不會為她的現狀帶來什么改變,只會讓事情鬧得人盡皆知。
他們說,nV人的名節最重要,不能拿這個去賭萬分之一破案的可能。
他們說,權衡利弊而不得不做出這個決定,忍著內心悲痛和憤怒,不得不做出這個最理智的決定,于是對外三緘其口就像什么都沒發生,確信只要所有知情人不說,就不會有新的人知道,這件事就會被雨或風帶走,散成無人知曉的秘密。
他們痛入心脾,其實痛又真正在他們心里停留多久?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最后的苦果只長在她心里。
如今,依舊不能報警,他們是公眾人物,要保住光鮮亮麗的面子,哪怕一年一百二十萬的代價,哪怕不知道這代價是否會加碼,哪怕芝華從此日日驚疑。
這是場無意義的討論,是多年前噩夢的倒影。芝華轉身往臥室躲,沒有人再攔。
和八年前唯一不同的,是程濡洱,以及他打進來的電話。
他的名字躍動在屏幕上,沾著難以言說的光亮,g凈得她不敢開口說話,更不敢讓他過來。不敢讓他一腳踏入混亂不堪的地方,不敢讓他一眼看到她身上那根拔不掉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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