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分局隊長約定的三天時間到。
李志德沒能依約交出鄭偉、鄭茵。
但是他交出了三臺贓車。
不得不說,李志德是非常油條的警察,而這一份油條,同時意味著一種老江湖的感覺。
一般來說,機車被偷竊後,歹徒大概就是貪圖一時方便。
加上失竊人大多會選擇報警。
因此這些機車,一來是騎不遠,二來是很少重復再騎出來。
畢竟沒事騎臺贓車在路上閑晃,被逮的風險會增加很多,對於這種人來說,真的有騎車需求,再偷竊就好,沒必要去騎舊車。
而李志德知道這些車子,大多會被扔在那里。
所以要嚴格說起來,他沒有藏這些車子,他只是沒有特別積極去把這些車子找出來上報而已。
畢竟警察有業(yè)績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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