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我們調查發現,謝明朗實際只掌控謝氏集團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原本他是有百分之三十五的,只是他分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給謝高寒。”
謝明朗當初和李韻詩結婚,并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也就是說謝明朗當初的財產,是有一半要分給李韻詩的,其中就包括百分之三十五股份。
李明博當初接收公司,也獲得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分了百分之八出去,還剩百分之十二。
而李韻詩和李明博很早的時候就立下了遺囑,表示要將所有的財產都留給謝瑾言一人,并且還做了公證。
只是因為謝瑾言還沒有成年,所以李韻詩和李明博的股份,現在都暫時由謝明朗這個監護人所掌控。
然而,等到謝瑾言成年,他就能夠繼承百分之四十七的股份,加上研究員手上的百分之八,完全能夠將謝明朗直接踢出公司。
“但如果謝瑾言沒辦法平安成年呢?”
陸銘皺眉,他可不認為謝明朗和謝高寒會對謝瑾言心慈手軟。
而且謝瑾言性子孤僻,又一個人住在深山里面,要動手太容易了。
“他們不敢對謝瑾言出手的,李明博遺囑里面還有一條,謝瑾言如果不能平安成年繼承,早逝的話,他的所有遺產都會全部捐贈出去,到時候謝明朗一樣拿不到。”周維解釋道。
“這樣看來,李明博應該是早就對謝明朗起了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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