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喝著酸奶,發表真理:“在路邊攤上,顏色鮮艷的東西往往不好吃。”
“但是……”伏城特別委屈地捏緊小兔子:“但是它真的做得特別特別可愛。”
聞無眠:“……”
行,那你多吃點。
“聞老板,”畢竟吃人嘴短,伏城很麻溜地改了口:“我還想吃那個粉紅色的炒酸奶,你給我買嘛。”
“……”雖然她覺得伏城每次買東西都踩雷這點蠢蠢的,但每次在踩雷之前叫的那句“聞老板”,真的、很順耳。
有一種心甘情愿給他花錢的感覺。
難怪古話有云,撒嬌的人最好命。
……
伏城水靈靈地花了她幾百大洋,兩人踩雷無數,只吃了個半飽。偏偏這條步行街是單行道,沒有回頭路,再往前是買飾品和小玩具的。別無辦法,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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