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獎。”
“因為我殺/人完全隨機,想不想殺/人、想讓對方怎么死,全在一念之間。大多數情況下,我連殺死那人的姓名都不知道。可能只是跟他在等同一班地鐵、過同一條馬路、坐同一部電梯。即使警/察調查,也不可能懷疑到我頭上。”
“……”
“第一個死在我手里的是一個四歲的小孩。”陶明低低笑著,“當時s市正遇上拆遷潮,我家對面就是一片廢棄工地。每天回家路上,都能看見一群小孩在工地一樓踢足球。”
“小孩的笑聲又尖銳又難聽。當時我就在想,要是能讓他們永遠閉嘴就好了。”
“這個想法一冒出來,我先被嚇了一跳。接著又覺得十分合理。吵到我的小孩、難道不該死嗎?是他們犯錯在先啊!”
“我登上廢棄工地的三樓查看。發現那上面有很多被薄木板草草蓋起來的大洞,稍有不慎就會一腳踩空掉下一樓。”
“一樓是堅硬的水泥地,還有很多豎起的鋼筋。十幾米的高度,想摔死一個小孩,足夠了。”
“其中一個小孩剛好跟我住一個小區。我故意擺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告訴他廢棄工地踢球可以,但絕對不能上去三樓。那可是很危險的地方呢。”
“說完這句話,我心滿意足地回到家里,還開了瓶香檳。果不其然,當天晚上救護車就來接人了。四歲的小孩從高處墜落,被鋼筋貫穿身體,當場死亡。那群小孩再沒有在我面前成群出現過,轉學的轉學、搬家的搬家。據說其中幾個還患上了嚴重的心理疾病,把全家上下折騰得一團糟——這就是得罪我的下場。”
“……”聞無眠懂了。對于人來說,越是被禁止的行為,越容易引起叛逆心理。假如陶明不說三樓危險,孩子們可能根本不想上去三樓。然而一旦發出明確禁令,孩童先天旺盛的好奇心就無法克制了,最終釀成意外。
哪怕后續調查到他身上,“三樓很危險”也只是一句客觀事實,根本不構成犯罪。他甚至還會被當做提醒小孩注意安全的好心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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