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男人種子不行,憑什么怪女人不好!
特別是大宋的男女比例,能娶上媳婦就謝天謝地了。
趙小寶最近在努力的方面,就是男女離婚的問題,憑什么男的就能休妻,不用付出什么代價。
女的卻是不能呢?
這太不公平了吧?
一般允許女子提出合離的,條件簡直苛刻,比如三年及以上不回家的,女子可以提出申請合離。
又或者是男子死亡六年以上,女子可以合離。
更離譜的還有,男子將家中財物攜款潛逃,女方可提出申請。
怎么就不是把男的抓回來打斷狗腿呢?
再把財產沒收,判給女方呢?
只是合離,簡直白白便宜了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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