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這段路是個上坡,車子的速度稍稍減慢,但姜鶴蹬車的姿態卻不顯吃力,虞蘇時豎起書本遮了一下落在眼上的陽光,回道:“沒整,大概是準備等我合約期到的時候才會出手吧,他們說起訴一大半因素是想嚇唬我,照理說我并沒有違反合同里的任何一項約束條項。”
“星藝的高層領導人也絕非等閑之輩,他們可能猜出來我的下家不是國內的任何一家娛樂公司,所以他們能做的就是拖,拖著讓公司不跟我解約。即使我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對方解約,這個過程也會被拖得十分漫長,一年、兩年甚至更長都有可能。”
“沒有哪個公司簽約藝人還要專門等他打完兩年解約官司的,在這個流量為王、新秀迅速更迭的娛樂圈,兩年時間里沒有任何作品、曝光和熱度,有的全部是被資本引導的輿論、貶義標簽……藝人在解約后個人想要再出頭就很難了,如此一來他們的目的也就達成了。”
“那你,想好解決辦法了嗎?”姜鶴問。
“我還挺幸運的。”到了家,虞蘇時從車后座下來,他在院子里聞到了肉香,“mic前兩天把一擬的簽約合同郵件發我看了,并且也表示如果星藝傳媒不肯放人,他們可以提供幫助。”
姜鶴笑的時候腹腔帶著腰肌都在動,“那挺好。”
虞蘇時沉默了片刻后才“嗯”一聲。
其實他看到mic擬定的合約時并沒有感覺到如釋重負。
心情說不上特別好。
但他此刻還沒有找到具體原因,只模糊地有些排斥其中一條約束。
一次性簽約期限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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