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都是熟悉的人,李樂只便沒有用龜甲進行偽裝,直接徒手掐算,這一算,算出三塊地方適合種植棉花。
他將結果告知給林福海,并道:“其中兩塊地是無主的,在這之前,你還是要去縣衙一趟,將地買下來,這最后一塊地,是高家的?!?br>
高明禮詫異。
林福海也詫異地看過去,心念一轉,便明白這事可不能夠用錢解決的,有李道長在,地又是李道長徒弟家中的,比起買下那塊地,還是同高家做筆買賣更劃算。
共同發財。
雖說大頭要上交給國庫,但即使有一成,即使賣得便宜,也能有不少銀子,這樣的好事,若沒有那塊地,高家自然拿不下。
而現在,高家有了這塊地,同高家一起合作,這剩下的兩塊地,他不在的時候,也能托高家和顧家一起照看,有兩家人在,諒大安縣旁的豪紳,未必敢眼饞這事,能省他不少麻煩。
甚至,李道長特意提起這兩塊地要先去衙門買下備案,定是發生了有人搶地的事情,這要是處理不好,同那些大安縣的豪紳扯皮,陛下交代的事情都能耽擱下來。
林福海光想想,都覺得那場面不妙。
李道長提點此事,還特意說起另一塊地高家的,也是想告訴他,這件事要同大安縣的豪紳合作才能鎮住那些宵小。
老話說得好,強龍不壓地頭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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