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紹元想明白一切后,也沒有過多糾結,坐回椅子上,笑著對縣令道:“大人,可以結案了。”
縣令這才回過神來,偷偷看了一眼李樂只后,將心底的想法壓下,一拍驚堂木道:“此案已明了,劉氏和胡氏私自調換他人孩子,罪同拐賣兒童,因劉氏多次拒不認罪,并惡意狀告他人,情節嚴重,處死……”
話還未說完,楊紹元咳嗽一聲,看到縣令看向他,楊紹元笑道:“在下可否替她求請一二,權當為孩子祈福。”
“善,楊公子大善,”縣令眼光一閃,連忙問道:“不知楊公子認為該如何判才好?”
“關押二十年以儆效尤,也就罷了,大人,你覺得呢?”楊紹元笑著反問。
死刑,那也太輕而易舉放過她了。
對于抱走他孩子的人,他可不會輕易放過,合該在牢里孤苦一生。
“好,楊公子說得太好了,”縣令當然附和道,而且楊公子的要求也不違背律法,凡拐賣兒童者,皆要判處十年以上。何況,胡婆應處以死刑,平白無故又活了二十年,她應該知足了。
“因楊公子求情,劉氏判二十年有期徒刑,從犯胡氏,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縣令扔下判決令。
案子徹底落幕。
誰也沒有想到最后的結果會是這樣,圍觀者心有戚戚,干了多年的接生婆居然會卷入此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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