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道:“李道長的意思是她懷中的女嬰并不是他們的孩子?”
“師爺,按照律法,拐賣孩童者,該當何刑?”
師爺立馬道:“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銀錢,若情節嚴重者,可判死刑。”
“死刑”二字一出,婦人當場驚懼不已,急急道:“大人,我們可沒有拐賣小孩,這孩子是我兒媳婦生的,是我老劉家的后代。”
“我們沒有偷小孩,還請大人明鑒啊,”婦人嚇得立馬磕頭,她來衙門,是想從李樂只手里拿回她的錢,可沒想會坐牢啊。
“你沒有偷小孩,那你該如何證明你兒媳懷里的小孩是你的,”李樂只說完,又接著道:“你是否說有他們看到了,可以做你的人證,那你又如何去證明你們不是串通好的。”
李樂只指的是站出來作證的四人。
婦人怔愣,她眼皮不停地眨動,像是沒有反應過來李樂只再說什么,等她反應過來后,立馬大聲喊道:“冤枉啊,大人,還請大人明鑒。”
“是啊,大人冤枉啊,我們可沒有串通,我們是真的親眼所見。”其余四人也道,忙不迭地撇清,要是知道出來替劉婆作證會被當成是從犯,他們哪敢站出來。
一人掃過李樂只,神情幽怨,嘴里說出的話也表明他十分不滿,“你這騙子,如此咄咄逼人,是不是你心中有鬼?”
“呵,”李樂只輕笑一聲,像是對他們的指責不屑,他微彎腰身道:“大人,我算的不會出錯,不妨好好查一查這幾人,一定能查到意料之外的事情。”
“這……”縣令捻了捻嘴角的胡子,心下猶豫又很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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