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現的時候軟件里彈出了一份簡易合同,她仔細看了,上面說,這份工作并沒有什么任務指標,就算拿了錢后就此咸魚下去也不會有違約懲罰,而且這兩千的初始薪資不會討回,只不過后續酬勞是根據工作掛鉤的。
簡而言之,就是這兩千是送給她了,然后以后就是多勞多得,不勞不得。但就算不勞也不會有違約什么的,只是沒有后續收獲而已。
合同下方還有個需要她簽字的空白,在手機上用指頭畫就行,對方的字已經簽好了,還蓋了章——不過不是現代那種公章的樣子,而是個同樣有點古的方印,鏤空紅泥。
簽完字后就順利提現了,順利得出奇。
有了實打實的收入,又有了不會“違約”的承諾,她這回稍微安心了些。
如果一個騙子行騙之前都要拿出2k給每個目標,那這騙子也太缺心眼了,付出這么高……遇到她這種的窮逼絕對會賠本。
而且網上有句話怎么說的來著,只要房租夠低,讓去住兇宅都行——同理,現在的情況,對于白荇來說,排除了騙子以外,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的廣告單什么的……最多就是通靈撞鬼而已。
只要有錢拿,能讓她在開學前湊足生活費學雜費,真被鬼纏上也不是問題。
定了定心神,有錢能推磨的白荇已經完全被“初始工資”收買,打算好好接下這份工作。
她點開中間的“藝人”版塊,這里的頁面也很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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