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黎,我可以不跟他爭,這種東西我本來就不在乎。”解時柏道,“我已經跟孟沅茉分手了,我想要你。”
鄭初黎覺得這個人有些心理扭曲。
不是因為真的不想要所以才不在乎,是因為本來就唾手可得,所以才不在乎。家里的財產,自始至終都會留給他一份,所以他不擔心。
有些東西,他也不是真的想要才拼命去夠,只是因為能夠讓別人痛苦。就好比當年他選擇進娛樂圈,不是因為想要當明星,是因為可以親手捏碎親弟弟的夢想。
因為他知道,爸媽永遠偏心他,永遠站在他那一邊。
鄭初黎忽然覺得有些惡心,他有些嫌惡地看著他,半個字都不想多說,只是輕輕吐了一個字:“滾。”
聞言,解時柏綻開了些笑意:“行。反正我弟弟那兒你已經沒戲了,你可以告訴我你喜歡上他什么方面,我照著改。”
隨后,又說出了一句讓鄭初黎心疼到發顫的話:“畢竟他為了學我,都把自己最引以為傲的那顆痣點了,你大概不知道,他可寶貴那顆痣了。小時候那些親戚朋友分不出我們,他都要故意很大聲說自己右眼下面有顆痣,生怕跟我沾邊似的。”
那么討厭自己哥哥的一個人,卻為了討好另一個人,努力改成哥哥的樣子。
“所以說,我這邊稍微學習學習他也不吃虧。”解時柏又微微一笑。
鄭初黎緊緊握著酒杯,手掌心都泛白,紅著眼睛,氣息有些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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