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有一股特質,無論他干什么都會不經意間會吸走周圍所有人的目光。
解時允覺得哪怕是他穿著拖鞋踩出來的“踏踏”聲,都比別人踩出來得有節奏些。
鄭初黎懶洋洋地丟了一個信封在他面前,半依在墻邊:“拿著錢可以離開了。保安剛剛跟我說,解時柏已經被他們請走了。”
解時允看著那個牛皮紙信封,伸出兩根手指,慢慢地推了回去。
鄭初黎挑眉:“嫌少?你報個數。”
這就有點瞧不起人了。
解時允抬起頭,臉上的表情不像是在開玩笑:“我可以追你嗎?”
鄭初黎“啊”了一聲,懷疑自己聽錯了。
“我想我剛才的措辭讓你誤會了,我問你想不想跟我做些什么,讓我哥后悔,不是要利用你的意思。我只是以為你會喜歡看見他吃癟的樣子,所以才這么提的。”解時允一字一句道。
“你也知道,我手里沒有任何讓你心動的籌碼,所以只能借用一下我哥了。我是真的喜歡你,也是真心想要跟你發展別的關系。如果你實在接受不了的話,我就先按照我的方式追求你,如果你感到不適我再退出,可以嗎?”
鄭初黎瞇著眼打量他:“為什么?因為那一晚的回憶讓你很回味嗎?解總……應該是也是吃過見過的人吧?至于抓著我一個人不放?”
解時允搖了搖頭,半開玩笑半認真道:“跟那些事兒都沒關系,一見鐘情聽說過嗎?”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