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拿走一千萬,剩下的300億則由胖瘦頭陀殷先生和賴先生的光明基金進行管理,以后和王多魚再無關系。
第二參加考驗拿走十個億并且一個月內按照規則花光十億,挑戰成功后則繼承300億遺產。
不過參與花光十億的挑戰也是條件的,一共五點綜合在一起后會讓這個挑戰難度直線上升。
第一,必須在西虹市內合法的花光所有錢,并且一個月后不能剩下任何資產。
第二,不能贈送,不能做慈善,每一筆都要花在自己身上。
第三,只能雇傭不超過一百個人,而且只能接受他們提供的等價服務。
第四,不能毀壞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不能哄抬物價,超過市場價格的最高標準。
第五,不能告訴任何人。
方博可不管身后陰陽怪氣想要方博放棄的胖瘦頭陀,直接拿筆簽下賭約,拿走十億!
金先生贊賞的看了方博一眼,開口說道:“挑戰現在就開始了,30天后的中午十二點挑戰結束,在這期間我會對你進行監督,同時也會安排一位財務跟著你幫記錄你的開銷,當然你要記住保密,不然將失去繼承資格。”
“放心,我可不是拎不清的人。”方博拿著協議點頭說道。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