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念初這個孩子,從一出生到現在都過得那么苦,郝映怎么能讓他連生命都失去。
她是絕對要留下這個孫子的。
可是陵懿接受郝映的提議,他說什么都不肯離婚。
骨髓配型,他可以做。也可以給孩子滿世界的找骨髓,不管花多大的代價,他都同意。
但是離婚,絕對不行。
這是陵懿的底線。
郝映拗不過兒子,不離婚可以,但他們約法三章。
但這個孩子,他必須照顧好,也必須救回他的命,更要也履行一個做父親的職責。
郝映拗不過他,退了一步,同意在不影響孩子的前提下,這婚可以不離。
但是,如果黎景致就接納不了這個孩子,那么離婚。
陵懿答應了郝映。
而郝映也答應了陵懿,在沒有走到絕境之前,不能把這件事告訴黎景致。
母子兩約法三章,各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約束著對方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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