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點把咖啡噴出來。
“什麼?!”我瞪大眼睛,“你在說什麼胡話?”
“我們都三十歲了,都是單身,約定生效。”他說得理所當然,“從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合法配偶。”
“合法個屁!”我跳了起來,“同性婚姻是合法了沒錯,但那需要去民政局登記!需要雙方同意!需要——”
“你不同意嗎?”他打斷我,眉毛挑得高高的,“那就是違約了。記得那頓大餐。”
我被噎得說不出話來。這什麼流氓邏輯?!
“而且,”他繼續說,“我們昨晚已經圓房了,按照古代的說法,這就是事實婚姻。”
“古代你個頭!現在是二十一世紀!”我氣得頭頂快冒煙了,“而且我寧愿嫁給《刑法》法典也不要嫁給你!”
“法典不會給你做早餐,也不會在床上——”
“閉嘴!”我臉紅得像番茄,“我要回家了!當作昨晚什麼都沒發生!”
我轉身就要走,結果林澤宇慢條斯理地從口袋里掏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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