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呂探長在酒樓談合作,跟周督察的合作內容不一樣,主要是跟周督察談合作的適合,羅成也還不完全了解香江這邊的局勢和環境。而呂探長,可是劉老大電影中的原型,他的局面羅成還是了解的。
呂探長在香江這邊如日中天的時間也就十年,十年后他是去了臺島。而他在香江很多沒有轉移的產業被查封,羅成可不能讓他以公司合作者的身份參與自己的經營中。因為這樣的話,以后要被查,哪怕羅成做的是正經生意也難逃脫關系的。
羅成倒不會有什么事,就怕自己經營的公司會被牽連。不茹一開始就防著這一點,哪怕一輛‘摸你了’給他兩千的提成,也比跟周督察那樣自己只拿七千,什么都不管的好。
如果是拿提成,呂探長拿兩千,曾署長拿五百。一輛‘摸你了’就賣一萬來塊,看上去羅成多了五百多,但以提成的模式合作的話,有些額外的打點還要羅成出,拿出去的費用可能就不只五百了。但這樣省事,銷售提成都記錄著,以后要清算,這也屬于正常經營方式。
而這錢款,和呂探長收的黑錢一樣,到時候全部交給曾署長,等于一輛就給他們兩千五了。面包車是一輛給他們七千,冰箱空調啥的,一臺幾百,反正都談好了提成。
不過給這樣多,如果不是羅成把組裝帶到了香江這邊來,讓工業區那邊減少了利潤,他們掙的可是比羅成還要多。這自然有羅成的目的,那就是合作的前提是希望呂探長出面,幫他聯絡一下香江一些有實力的做海外生意的。
這邊可以以很便宜的價格出售‘摸你了’,大概也就比賣給小鬼子多一個運輸費用。但羅成答應賣的款項還可以通過他們的公司購買各種物品,布料,糧食,大豆,奶粉等等。哪怕是鋼鐵材料都可以用來抵擋貨款。
這樣一來,這些做貿易的,可能在車輛上掙的不多,但在羅成這邊的貨款上,采購一批物資再掙比差價,來回一下就多了。比如一輛車輛要給羅成六千多的貨款,但給物資的話,只要找到合適的供應商,這六千多貨款中又能掙一筆。最多給羅成五千左右的物資就夠了。
而對海外出售的貨品,呂探長不能再拿錢了,因為對海外出售等于是批發價格了,讓呂探長賣去海外,他也沒能力賣高價,這不可能給他分潤的。讓呂探長去這樣做,也告訴了他一點,他的貨品來源都是國內,是走私的,人家要了港幣可用不了。沒物資抵貨款的話,他們也就沒貨品來源了。
所以這雖然是合作的前提條件,也是必要條件。香江只是一個大的島嶼,自身不生產什么物資,一個人如果離開港口,帶的糧食超過十五斤都是不允許的,但你只要有正規手續,帶十五斤黃金離港都可以。
對于羅成的要求,呂探長想了想,這事他的確能幫的上忙。但也就是引薦,這出口的生意,他也干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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