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給洪濤的建議很簡單,對敲!啥叫對敲呢?打個簡單的比方就清楚了。
如果洪濤好賭,想去澳門賭錢,還賭得很大,就需要賭本。提著兩大皮箱人民幣去肯定不成,出關就是大問題。而且這個年月人民幣在國外還不太流通,澳門、東南亞一點流通的是港幣。
可是怎么獲得這么多港幣呢?按照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買賣外匯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特許兌換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機構,或者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等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進行。
現在問題就來了,洪濤和洪濤控制的公司顯然都沒有這種資格。手里沒有這么多外幣,但洪濤還非要去玩,到底有沒有辦法籌集足夠的港幣呢?
答案是有,不用找地下錢莊,白女士哥哥家的公司就可以幫他達到目的。大概的流程就是洪濤把人民幣存入白女士哥哥指定的內地賬戶,然后空著手出境,再從境外白女士哥哥指定的賬戶里提取相應的外匯。
這兩筆錢是互不關聯的,人民幣還在內地,外匯也沒從內地流出更不會流入內地。所以安全程度非常高,快速便捷。要是互相之間有足夠信譽,一個電話就可以解決。
缺點當然也有,單次交易額要視白女士哥哥家公司的規模、現金存量而定,通常情況下不能短期內提供太高兌換額度。
除非去找專門做這種生意的汕頭人,他們的手法更激進,根本不顧忌什么外匯管理辦法,也不怕查賬。
因為他們根本就不做賬,而是購買別人的身份證在境內外開戶頭,或者干脆買一大堆空殼公司。通常這些賬戶和公司用一兩個月就作廢一批,然后再通過他們的渠道直接把錢背進來背出去,一般都是親屬,算是集團作業。
白女士哥哥家肯定不會這么干,如果不是特別信任的關系也不會做這種事。具體到洪濤身上,他家愿意幫忙每次換幾百萬人民幣的額度。
這些錢他家也不用再找人平賬,干脆就把人民幣在內地消耗掉。他家在內地有開工廠,還有零售業的朋友,可以用采購、工資、房租、投資之類的合法手段花出去。大體上就相當于私人之間兌換,跨過了銀行和外匯監管。從手法講這就是對敲,錢并沒真正流動。
但前面也說了,白女士的哥哥有額度限制,不能短期提供太多外匯,應付不了張媛媛、孫麗麗再加上洪濤每年匯聚起來的幾千萬人民數額,少一半還留在洪濤手里。
怎么辦呢?洪濤也沒轍,只能采取最笨的辦法,投資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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