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前方,忽然傳來了陣陣擊鼓聲,一下接著一下地響起,如雷聲陣陣,連綿不絕,從長安大街的一頭傳到了另一頭,街上的路人百姓也都聽到了。
不知道是誰扯著嗓子高呼了起來:“有人敲登聞鼓了!”
眾所周知,長安右門外設有登聞鼓,從前朝延續至今,根據大齊律例,凡擊登聞鼓,相關官吏必須立即受理,并上報給皇帝。
設立登聞鼓的目的是為了讓官吏與百姓可以擊鼓鳴冤,直達天聽。但為防止無端刁民惡意上訪,大齊律例規定,擊登聞鼓者先廷杖三十,以儆效尤。
因為擊登聞鼓的條件苛刻,所以,很少有人敢以身涉險,凡敲擊登聞鼓者多數確有冤屈,才會孤注一擲。
“咚!咚!咚!”
擊鼓聲不絕于耳,長安大街上隨之騷動起來,街上的路人爭相告走,神情激動地聚在一起議論紛紛:
“喂喂,你們知道是誰去敲登聞鼓了嗎?”
“這人的膽子也太大了吧,也不怕三十棍把人給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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