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弘一聽,頓時大怒。
“我乃堂堂小侯爺,豈會做貪贓枉法之事,我救他們,是道義所在,他們與我有兄弟之情,若今日不出手相助,豈不是讓天下人笑話我蘇弘無情無義。”
“何況斬獲蠻夷人,我這些兄弟居功至偉,拿走兩萬兩,這是俠義所在,道義與俠義并存,我救他們,義不容辭,而你們卻要對我兄弟動手,簡直大膽包頭!”
蘇弘所說的俠義,所謂‘俠’就是一個人夾著東西才能稱為俠,做了好事,不帶點東西走,那就不能稱之為俠,民之為俠,不拿東西,那以后,哪里還有俠義之士幫你做事。
這拿的東西,是正義之財,是別人贈予他的報酬,應當要拿。
不是搶,不是偷,那就不是小偷,光明正大的拿,那就是俠義,誰也阻擋不了好人施展俠義之事,就算是壞人做了俠義之事,那都應該要寬容,包容。
現在有人對俠義之士做出追捕甚至斬殺的形容,這已經觸及了蘇弘的底線,他只是看著一眾官兵,隨后道,“你們,放人不放人?”
“小侯爺字字珠璣,可是,恕我們難以從命,這些草寇,無惡不作,必須擊殺。”其中一名官兵說道,似乎一點不將蘇弘放在眼里。
“什么?!”
蘇弘沒想到自己一番話對方根本沒有聽在耳朵里,反而信誓旦旦,務必要斬殺洪澤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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