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領導班子發完工資,西門卿又交代起來食鹽的銷路。
因‘官山海’的鹽鐵官營,時下的食鹽官營專賣,采取的是民制、官收、官運、官銷。
西門卿開設的滄州和無棣兩處鹽場,便算是‘民制’食鹽。
在原著里,‘走捷徑探歸七件事’劇情中,朝廷用倉鈔換鹽引——商人往邊境運糧得了倉鈔,再用倉鈔換鹽引的政策,分明就是洪武年間開啟的運糧支邊的“開中法”。
考慮到金瓶梅‘寫宋言明’的特性,時常會宋明兩朝政策雜糅,全然是一個四不像了,也不奇怪。
所以西門卿早在計劃圈建鹽場之初,就已經探明,食鹽買賣也遵循“開中法”的鹽引政策——
官府為鹽場劃分銷售區域,從鹽場購買食鹽憑證的鹽引,商人從官府購買鹽引,再持鹽引前往所在鹽場支鹽,運往指定區域銷售。
鹽場除非像山西解池鹽,產量大、質量高,需要進貢和配給少鹽地區。
除早已成名的大型鹽場,一般來說,剛開的鹽場銷售區域都是本省。
因此,“……滄州和無棣兩個鹽場的產鹽,都將銷在山東本地。”西門卿道。
“我在山東生意場上也認識些人,已經放出消息,有那敢于冒險有拼勁的鹽商,近日就會前往鹽運司,求購鹽場鹽引,到鹽場來運鹽。”
“或也有保守些的,先到鹽場來考察過,才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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