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道貌岸然的吳典恩,眼下跪在堂下衣衫不整,蓬頭垢面,幾分書生儒雅之氣全不見蹤影。
潘金蓮披散一頭如瀑青絲,往日秾艷嫵媚之態大損,卻因一身素白麻衣,端的是楚楚可憐一身孝,又添幾分清麗可憐之姿。
知縣李達天一拍驚堂木,打眼瞧下去,被潘金蓮美色晃了眼。
但有西門大官人授意在前,李達天再不敢徇私,收起心思,鐵面無私地審起案來。
證人證言,證物尸傷,供狀供詞,一應都有。
此案‘尸傷病物蹤’五件俱全,吳典恩與潘金蓮通奸并打殺苦主武大郎,證據確鑿。
期間任憑吳典恩巧舌如簧,又搬出西門卿做靠山,潘金蓮也是淚眼漣漣,哭訴自身苦衷。
李達天都充耳不聞,當堂宣判二人通奸屬實,事發后殺人潛逃,按律問斬。
判決一出,吳典恩和潘金蓮當堂癱軟如泥,面白如紙,冷汗如雨!
后面只等報審州府,申祥省院,文書到來時二人就要問斬殞命了!
怎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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