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想法突如其來,卻讓我開始思考可行X。我拿起筆和紙,在上面列出幾點可能的誘因:
我們的機構隸屬公部門,與我們合作,等同於與政府合作。
我們的服務對象是來自弱勢家庭的孩子,這也是一種公益行為。
可以傳遞陶土創作的價值與溫度。
寫著寫著,我的筆停了下來。這些理由,真的能夠說服他嗎?
懷抱著忐忑與不安,我打開電腦,開始撰寫邀請郵件。不僅寫給這位創作家的經紀人,我也同時搜尋了幾位從事陶土創作的老師,一并發出邀請。
郵件的最後,我加上了一句備注:「由於我們是社福機構,經費有限,因此指導費恐怕無法達到老師的預期,還請見諒。」
寄出郵件後,我瞬間後悔了。
他一定不會答應吧?這種突兀的邀約,光是想到他們可能讀到郵件後露出的困惑表情,我就覺得尷尬得想鉆進地洞。
但更矛盾的是——如果他真的答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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