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有自知之明,不期望寫的東西能簽約網站,賺到錢,雖然曾經想過,也不過是白日夢,但是當知道自己文筆不行,什么都不行的時候,產生的是一種深刻的無奈。
也許你會說,好好練文筆,好好寫故事,這些是一個作者的基本功,但是我把雷萌點排在了基本功之前。
寫自己想寫的,寫自己喜歡的,我為什么要去迎合別人?試過,做不到,也做的不好,選擇了放棄。
我不想為難自己,明明是因為自己喜歡寫才寫的,怎么最后成了為別人而寫?我有得到什么嘛?
我為了別人而寫,我得到了什么?我得到的是一首涼涼送給自己。
說來可笑,大眾喜歡的甜甜甜的文,我偏偏就看了膩歪,就像是糖,小時候很喜歡吃,長大了就并不怎么喜歡吃糖了,雖然偶爾也會吃糖,但是還是覺得甜的膩人,想多喝點茶水。
所以我總是寫文出現這種搞笑的情況,明明剛開始甜甜甜,寫著寫著就開始虐,總覺得甜下去牙齒要掉光了,想來點虐的。明明故事大綱是短文,卻越寫越長,劇情如脫韁野馬一去不回頭。
對于劇情的把控,很不好,亂七八糟,卻總想著把劇情寫好點,邏輯清楚點,bug少一點,然而,還是筆力不夠,也很無奈。
不跟隨主流,就難以跟上熱度。你寫的東西涼到你透心涼心飛……不起來。
久而久之,也無所謂了,畢竟自己雷萌點迥異,沒人發現你喜歡你也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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