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上倒是有力氣,不過拿毛筆不是拿刻刀。”說著秦榮煊拿著林奕歡的手,一筆一劃的寫起字來。
兩人緊緊挨在一起,林奕歡只感覺自己整個腦子都是懵的,耳尖也紅了,哪里能記得秦榮煊跟她說的寫字要點。
“你在寫一下試試。”秦榮煊放開林奕歡的手說道。
林奕歡老臉一紅,說道,“我自己先練幾個字試試,一會我拿給你看。”
“好吧,你坐我旁邊來。”
屋子里只有一張桌子,林奕歡見秦榮煊一副沒事人一樣坐在哪里寫字,她暗暗唾棄自己,一把年紀了怎么被男人握一下手還面紅耳赤的。
鬼知道此刻的秦榮煊比她也好不哪里去,心跳的厲害不說,手里的字都變的模樣。他心想,果然要念好說,是不能娶親的。娶了漂亮媳婦,哪里能安心念書啊。
秦榮煊晚上教了林奕歡十個大字,林奕歡寫了半晚上,嘀咕道,“寫大字比做簪子難多了,我這手腕都要斷了,字寫的還是跟被大風刮過一樣。”
“寫著需要耐心,可不是你寫一個晚上就會寫好的,以后每天晚上你跟著我寫幾頁字,等在過半年,你這字也是能見人了。”秦榮煊看著林奕歡寫的大字,簡直不忍直視,實在是太丑了。
“我就不信了,寫字能比我學醫難?”林奕歡嘀咕道。
“學醫?”秦榮煊奇怪的問道。
“就是醫術,我以前學這個的時候,也是可難了。夫君已經很晚了,你還不睡嗎?”林奕歡打著哈哈,趕緊岔開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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