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安想都不想就道,“當然給我媽了。你也知道咱家有多窮。我媽為了讓我有錢念書,掙得都是滿工分。”
生產隊掙滿工都是壯勞力,李惠珍一個女人家掙滿工分都是干最重的活。也因為這樣,明明才三十出頭的女人看起來能有四五十。
王三喜知道他孝順,但現在可不是表現孝順的時候,“你把錢給你媽,以你軟弱的性子,這錢遲早會到你繼父手里。到最后不是被他賭了就是被他揮霍。你就甘心?”
王三喜的話就像一盆冰水兜頭潑下,陸志安從頭涼到腳,是啊,錢到了他媽手里,不過夜就能被他繼父花掉。
他不甘心自己好不容易運氣爆棚,得了14塊錢,居然被那混蛋花掉。
陸志安扭頭看向王三喜,“要不然我把錢藏在你那兒。”
王三喜絲毫不客氣,伸手將他錢要過來,“我打算用這筆錢買些蔬菜去縣城賣東西。”
陸志安嚇了一跳,聲音抖然拔高,“你瘋了!”
話剛出口,察覺自己太激動,只得拼命壓低聲音,“城里治安隊抓投機倒把那么瘋。萬一你被抓了怎么辦?”
王三喜當然知道自己在冒險,可她也是沒辦法。那個家已經沒有她的立足之地,所有人都虐待她。如果她自己不想法子掙吃的,她恐怕不等成年,就要餓死了。
就算她死皮賴臉待在王家,也只是像以前一樣吃個五分飽,餓是餓不死的。但事情沒有絕對,如果她不小心生了一場病,以王家人涼薄的性子,根本不會出錢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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