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整個袈裟理開,陰天光線不太好,她又沒帶手電筒,但對著光亮處還是依稀看得到緞子下邊的明暗變化,可以肯定是一些花紋,好像還有字。
“老板,這個東西賣嗎?”
“你真要買?”店家說,“當然賣啊,擺在店里就都是賣的,上回不是跟你說了嗎,收來以后就砸我手里了,你真想要,實話給你說,我100塊錢收來的,你給我100,拿走。”
100塊錢,這年代普通工人兩三個月的工資,國營古董店可以買到一件民窯的明清瓷器了,而且還保證是真的。
馮妙便笑道:“我還真不太相信您是100塊錢收的,再說您不是說走眼砸手里了嗎,這么著,我給你50,您賣就賣,不賣就算了。”
店家一聽:“那不行,它怎么說也是件老貨,密宗袈裟擱在大清,那得有點地位的旗人貴族下葬才能用,多少也值一些錢,就是一般人不買它,總會遇到買的人,遇到真想買的也不能給我50塊錢啊。”
馮妙放下東西看著店主,那意思您要真不賣就算了。
“80,80吧,”店主揮揮手,“就當我賠錢了,難得你一個女同志敢買這東西。再少我真不賣了。”
馮妙想了想,點頭說行。實則她自己心里也沒底,原本她買這件東西,也不是為了轉手賣錢,她就是一種直覺,加上自己經驗的判斷,覺得這東西可能有某種特殊的價值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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