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總提要求的時候,說的是比較寬泛的,比如第二類人:近兩年內家庭有生育計劃或者已經生育過的,男女均可。這個要求顯然比較模糊,比如,這個時間具體時間怎么算、生育計劃的事情到底如何證實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顯然需要一個非常詳細的規定。
這倒不是說不近人情,關鍵是這個特招考試等于對這三類人的優待,如果標準模糊不清,那很可能會有一些人渾水摸魚。不符合條件的人擠占了符合條件的人,那么這顯然有有違這次特招考試的初衷。
此外,關于各個部門的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也和往常一樣列出了一個詳細的表格。
大致而言,這次特招考試的招聘人數是常規考試招聘人數的40%左右。
畢竟騰達的崗位數量在這擺著,能招聘的人也是有限的,如果特招考試招人多了,那么普通考試那邊招人就要變少。對于弱勢群體應該優待,可如果過度優待,那就又變成了對普通群體的不公。
這其中的度,具體應該如何把握,是個讓人頭疼的問題。
其實要讓吳濱自己決定的話,他覺得40%都多了,有個15%就夠。
但裴總堅決不同意,要求各部門還是往多了制定招聘計劃,在特招活動中盡可能地多招人。
吳濱拗不過裴總,最終還是同意了現在的這個人數。
裴總說了,正是因為其他公司都不要這三類人,所以這三類人的就業需求肯定會很大,所以才更要在騰達敞開招聘。
吳濱想了想,倒是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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