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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周一。
休了兩天周末的裴謙照常來公司上班。
什么?你說上周末應該是元旦假期的調休,正常上班?
不好意思,周末就是要放假的,元旦假期是元旦,周末假期是周末,一碼歸一碼,怎么能算調休呢?
作為老板,公司賺的錢跟我沒關系,自由上下班的權利總是要有的吧?
當然,裴謙也不是那么自私的人,他其實之前就已經研究過能不能讓員工們也跟自己同進同退,一起放完元旦假期再放周末。
然而不行,因為系統規定騰達目前的工作時間要按照法定節假日來,額外開假可以,但要有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顯然裴謙這次沒能想出來一個足夠強有力的理由,所以只能是下次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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