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謙還是沒懂。
騰達的GOG和指頭公司的ioi這可是打出了狗腦子的競爭關系,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吧?
那么艾瑞克作為ioi的負責人,跳槽到了GOG這邊,這怎么看都會觸發競業協議才對吧?
艾瑞克解釋道:“我的情況有些特殊。”
“其實不論是在達亞克集團還是在指頭公司,都是有競業協議的。”
“指頭公司那邊的競業協議就寫明了高層管理人員及核心設計師在離職后的兩年內不得加入任何其他游戲公司,自然也包括騰達。”
“但我不算是指頭公司的員工,所以并沒有跟指頭公司簽這個競業協議。”
“至于達亞克集團這邊的競業協議,情況跟指頭公司這邊又有所不同。”
“達亞克集團的主營業務是在水務、交通、能源、媒體等方向,雖然它買了一些游戲公司,但完全算不上是主營業務。”
“而且,我原本所在的部門是傳媒部門,所以我的競業協議上寫的,主要限制不得加入其他歐美的傳媒公司,以及與達亞克集團構成直接競爭關系的水務、交通、能源等公司。”
“此外,也限制了不能加入一些國際上比較著名的互聯網公司,比如硅谷那邊的幾家大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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