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認為員工不算是人,而只是一種讓公司更快發展的燃料和途徑,那么鄭豪的說法當然是沒問題的!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一切手段都可以拿過來用。如果法律規定打人不犯法的話,我相信鄭豪一定會第一時間揚起手中的皮鞭!”
“可如果認為員工是人,而人會主動的發揮主觀能動性,會懂得感恩,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讓他們從愚昧變得聰慧,從懵懂變得明智,那么就要尊重他們作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如何更好地通過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最大限度地激發人的主觀能動性,讓他們發揮出最大的創造性,這才是重中之重。”
“這就是兩種管理方式的本質差異!”
“鄭豪認為,強有力的管理是公司的第一生產力,但對于騰達集團來說,不加班才是第一生產力!”
“剛開始筆者也對這句話感到非常不解,但在一段時間的經歷之后,已經對這句話產生了深刻的理解并完全認可!”
“所以,在這里筆者將會解答鄭豪所謂的‘百思不得其解’的兩個問題。”
“為什么騰達在與其他公司合作時,并不僅僅局限于業務上的合作,而是要將手伸向公司管理方面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一家公司的業務水平強不強并不起到決定作用,而一家公司的精神狀態和思想水平才決定著這家公司的上限!”
“業務水平不佳,可以組織骨干成員學習,可以在一次次的工作中不斷提升。缺錢、缺人,可以通過找投資公司融資或者招聘的方式來解決。”
“總之,業務上的問題相對都是好解決的!”
“可如果一家公司在思想上出了問題,那么即使這家公司表面上業務能力很強,也總有一天會落后于時代的潮流,并終將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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