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裴總你特批的資金到位之后,我給這些商鋪老板下了最后通牒:要么簽十年長約,按照當前租金上浮50%的標準簽訂長租合同;要么按照商鋪價格溢價50%的標準賣給我們。”
“如果都不接受,那我就會重新規劃美食街的路線,把這些不合作的店鋪給繞開!”
“所以,裴總您現在看到的美食街路線,就是重新規劃過的。那些刻意繞開的店鋪,基本上都是漫天要價、拒不合作的店鋪。”
“而剩下的這兩種方案,其實怎么選都有道理?!?br>
“商鋪的租售比基本都在1:300左右,2000月租的店鋪即使漲個50%,每月也就收3000的租金。而且一簽就是十年,不能隨意漲租,租金其實并不算多。”
“而如果出售商鋪的話,同一個鋪子從60萬漲到了90萬,而且這筆錢可以立刻拿到。”
“錢是有時間價值的,現在價格實漲50%肯定會比未來可能超過50%的漲幅更加劃算,更何況這還是一筆現金,可以立刻拿去投資,只要運作得宜,長期來看的收入甚至會遠超本金,比多賺那一點點租金劃算多了。”
“有的商鋪老板打算拿這筆錢運作,有的商鋪老板單純是缺錢,急著拿這筆錢去買房或者周轉資金?!?br>
“當然,也有些商鋪老板比較實在,算不清這筆賬,穩妥起見就簽長約出租了?!?br>
“這都是他們權衡利弊之后的個人選擇,對于我們來說,兩種方案其實也差不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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