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周二。
張元今天沒有監督DGE俱樂部的隊員們訓練,而是在忙著辦裴總交代的事情。
法務部門那邊正在抓緊時間出中介代理合同,等合同出來之后就可以跟各家俱樂部簽約。
而一旦簽約,雙方就都沒有退路了。
騰達必須給這些俱樂部按照意向價格兜底,否則就是違約;其他俱樂部也必須把GOG分部賣出去,否則也是違約。
當然,也不是說絕對不能反悔,只是反悔了要交違約金而已。
違約金,是俱樂部意向價格的30%,這個比例算是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數字。
就比如某家俱樂部的意向價格是1000萬的話,那么違約金就是300萬。
如果騰達違約,就賠俱樂部300萬;如果俱樂部違約,不想賣了,那就賠騰達300萬。
只是眼瞅著就要簽合同了,有意思的事情來了
有兩家俱樂部跟H4俱樂部一樣,改變主意了,不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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