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司,我們只報銷正常火車硬臥標準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個人自行承擔。”
張波咬牙看完這份合同,感覺自己腦子有點不好使:這就是超級大公司做事的風范嗎?
一直聽說胡氏企業(yè)集團用工的條件好,好的讓人羨慕,今天算是終于見識了。
連民工居住在野外的帳篷,都要詳細規(guī)定到什么規(guī)格,保證什么樣的條件,仿佛這不是一家公司的合同,而是一家民工權益保障機構的理想。
“這份合同,我無法提出任何不同的意見。”
“我愿意把這份合同,當做你們合作的模板。”
張波和上合同,輕輕嘆息:“我都想去做一個你們公司的民工了。”
他對面的律師笑道:“我們還真的需要招募你。”
張波直接傻眼:“招募我?我只是個普通的底層律師,怕是……”
“我們說的是招募,我們大少爺需要招募你,作為常駐工地的律師,溝通民工和我們公司之間的橋梁。”
“畢竟我們公司和這些工人的合同只能算是臨時的,這個工程完工之后,他們就要離開公司。”
“合作過程中,是必然有一些需要處理的問題的。而且,身為律師,你們應該也懂得心理學,你們平常可以作為民工的心理疏導,畢竟去往荒漠施工,心理建設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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