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賓塞來說這就是糟心的事情了。
兩害相權取其重。
在雛鷹和吳庸之間,賓塞顯然選著了吳庸,因為吳庸看上去更強,危險性更高。先狙擊掉他,這樣對于取得戰斗的最后勝利是最具建設性的方式。
賓塞只恨自己不能同時對兩個相隔距離甚遠的人開槍,也恨手下竟然沒有一個神槍手。
“按計劃行動。”賓塞惱火的喊出一句。
身后的人便立即退開了。
吳庸豪邁奔放的在遼闊的土地上奔跑,在大方向不變的前提下,他的奔跑的曲線毫無規律可言。而且他的速度還賊快,百米沖刺接近十秒,這樣的高速運動體對于端著狙擊步槍的那個家伙來說,簡直要晃瞎了眼。
賓塞憋著一口氣,嘴里臟話不斷,他都想提著刀去跟那家伙正面廝殺。
這個想法異常強烈,不正面廝殺一番不能解心中之憋屈。
但是賓塞到底還是理智的,至少他不會立即付諸行動。
一把狙擊步槍端著,換了好幾個地方到現在,放了幾槍竟然是一個人都沒打死,必須要先洗刷掉這個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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