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的時候從來不抽煙。
我還有很多奇怪或者并不稀奇的原則。
比如不跟同事有私下接觸,比如堅決遠離用某款香水的人,比如工作日和周末抽不同品牌的煙,還比如,我和我的伴侶都不可以在床上吸煙。
這些“規矩”之外,其實還有一條,但今天被打破了——我的打火機概不外借。
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打火機,隨便上網一搜,各大電商平臺都有賣,但對我來說它就是意義非凡,我不希望被人看見我用的是這一款。
可今天情況特殊,我當下一時間沒能找到拒絕黎慕借火的理由。
就因為他用了一次我的打火機,之后回到辦公室我用酒精棉片擦了很久。
我確實沒有潔癖,但前提是別人碰的不是我的打火機。
因為堵車,我到家的時候已經很晚,我不知道黎慕是不是故意的,但我在快到家之前轉彎的時候發現他其實一直跟在我后面,直到我轉過來了,即將駛進小區了,那輛白色的車才消失。
他讓我覺得怪異且危險,甚至還有些煩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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