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不能代表百姓,那麼這個民主政府又是什麼狗P不通的玩意呢?
那既然民主政府可以代表百姓,那麼民主政府犯的錯,不就應該是由百姓承擔嗎?
如果,百姓親手選出的政府都無法讓百姓自己愿意承擔,那麼這種政府又怎麼能說是真正的“民主”呢?
即使是投下了反對票的人,不也是應該“少數服從多數”嗎?
這也是口口聲聲強調的“民主”JiNg神不是嗎?
更何況,民主政治T制下,還有一個響亮的口號:
“百姓的眼光是雪亮的。”
這不是更加說明了民主制度下選出的政府,一定是最明智的嗎?
如果,真相是:
“大部分的百姓眼睛其實都抹了狗屎。”
那麼民主制度豈不是人類史上最大的笑話政治T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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